译文
山上的树重重遮住了远望的视线,江流曲折就像九转的回肠。
等到夜深,月(yue)亮西斜,树影散乱,于是连箫板也不用,一(yi)个人(ren)登场,四围的人屏住声息,声音如细而直上的毛发,响彻云端,每吐一字,几乎拖长达一刻之久,飞鸟听了为之回翔盘旋,壮士听了感动得流下眼泪。
男儿既披戴盔甲从戎征战,也只好长揖不拜辞别长官。
机会来临且迎合,暂时栖身登仕途。
看到香椒兰草变成这样,何况揭车江离能不变心。
恶鸟肝脑涂地,仁杲魂魄飞散。
乌骓马不前进啊,我该怎么办?虞姬啊!虞姬啊!我又该把你怎么办?
旅居东都的两年中,我所经(jing)历的那些机智灵巧的事情,最使人讨厌。我是个居住在(zai)郊野民间的人,但对于发了臭的牛羊肉,也是不吃的,即使常常连粗食都吃不饱。难(nan)道我就不能吃青精饭,使脸色长得好一些吗?我感到最困难的是缺乏炼金丹的药物(原材料),在这深山老林之中,好像用扫帚扫过了一样,连药物的痕迹都没(mei)有了。您这个朝廷里才德杰出的人,脱身金马门,独去寻讨幽隐。我也要离开东都,到梁宋去游览,到时我一定去访问您。
长江之水,悠悠东流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休止,自己的相思离别之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停歇。只希望你的心思像我的意念一样, 就一定不会辜负这互相思念的心意。
海边的尖山好像利剑锋芒,到秋天处处割断人的愁肠。
从前有一个人,一开始把粮食存放到了瓮中。一头骆驼偷吃了瓮中的粮食,结果头被卡在里面出不来了。因为骆驼的头出不来,这个人就为此事发愁。有一个老人来到见了就说:“你不要发愁,我教你一个能让骆驼头出来的方法。你把骆驼的头斩断,自然就能够出来了。”这个人听了随即就采纳了老人的意见,用刀把骆驼头斩断了。已经杀死了骆驼,进而又要把瓮打(da)破才能取出粮食。这样行事的人,被后人所耻笑。
张衡,字平子,是南阳郡西鄂县人。张衡年轻时就擅长写文章,曾到“三辅”一带游学,趁机进了洛阳,在太学学习,于是通晓五经,贯通六艺,虽然才华比一般的人高,但并不因此而骄傲自大。(他)平时举止从容,态度平静,不喜欢与世俗之人交往。永元年间,他被推举为孝廉,却不应荐,屡次被公府征召,都没有就任。此时社会长期太平无事,从王公贵族到一般官吏,没有不过度奢侈的。张衡于是摹仿班固的《两都赋》写了《二京赋》,用它来(向朝廷)讽喻规劝。(这篇赋,他)精心构思润色,用了十年才完成。大将军邓骘认为他的才能出众,屡次征召他,他也不去应召。
汉使张骞当年都不曾把这花带回,真是徒然到了月支一回,连神农也不知道有这样美妙的鲜花。可惜的是这鲜花经过露凋雨打,真是绿肥红瘦,日益消损。 高高的绿竹在舍旁连成一片,稀疏的篱笆下花儿凋零,落英缤纷。碾米的碾涡深深可以装下骏马,藤蔓弯弯足以隐藏蛇虫。
不是说江南的春天不好,而是身心一年年衰老,我的兴致也减少了。
怎能忍心西望,那遥远的征程。离别的情丝,跟愁肠一起盘结回萦。
小鸭在池塘中或浅或深的水里嬉戏,梅子已经成熟了,天气半晴半阴。在这宜人的天气里,邀约一些朋友,载酒宴游了东园又游西园。风景如画,心情格外舒畅,尽情豪饮,有人已经醉醺醺了。园子里的枇杷果实累累,像金子一样垂挂在树上,正好都摘下来供酒后品尝。
然而我住在这里,有许多值得高兴的事,也有许多值得悲伤的事。在这以前,庭院南北相通成为一体。等到伯父叔父们分了家,在室内外设置了许多小门,墙壁到处都是。分家后,狗把原住同一庭院的人当作陌生人,客人得越过厨房去吃饭,鸡在厅堂里栖息。庭院中开始是篱笆隔开,然后又砌成了墙,一共变了两次。家中有个老婆婆,曾经在这里居住过。这个老婆婆,是我死去的祖母的婢女,给两代人喂过奶,先母对她很好。房子的西边和内室相连,先母曾经常来。老婆婆常常对我说:”这个地方,你母亲曾经站在这儿。”老婆婆又说:”你姐姐在我怀中,呱呱地哭泣;你母亲用手指敲着房门说:‘孩子是冷呢,还是想吃东西呢?’我隔着门一一回答……”话还没有说完,我就哭起来,老婆婆也流下了眼泪。我从十五岁起就在轩内读书,有一天,祖母来看我,说:”我的孩子,好久没有见到你的身影了,为什么整天默默地呆在这里,真像个女孩子呀?”等到离开时,用手关上门,自言自语地说:”我们家读书人很久没有得到功名了,(我)孩子的成功,就指日可待了啊!”不一会,拿着一个象笏过来,说:”这是我祖父太常公宣德年间拿着去朝见皇帝用的,以后你一定会用到它!”瞻仰回顾旧日遗物,就像在昨天一样,真让人忍不住放声大哭。
注释
⑥翠减红衰:翠者为叶,红者为花,翠减红衰言花叶凋零。翠:指荷叶。红:指荷花。
⑷气先咽:因为伤心,气塞声断讲不出话来。
⑴“昨夜”句:《尚书·洪范》“星有好风。”此含有好会的意思。
(1)太尉:指段太尉(719—783),名秀实,字成公。唐汧阳(今陕西省千阳县)人。官至泾州刺史兼泾原郑颍节度使。783年(唐德宗建中四年),泾原士兵在京哗变,德宗仓皇出奔,叛军遂拥戴原卢龙节度使朱泚为帝。当时段太尉在朝中,以狂贼斥之,并以朝笏廷出朱泚面额,被害,追赠太尉(见两唐书本传)。状是旧时详记死者世系、名字、爵里、行治、寿年的一种文体。逸事状专录人物逸事,是状的一种变体。
⑻伊:为第三人称代词,此词的“伊”亦指男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