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举杯饮酒来宽慰自己,歌唱<行路难>。(这句说,歌唱声因举杯饮酒愈益悲愁而中断。)
小(xiao)(xiao)时候每年下雪,我常常会沉醉在插梅花的兴致中。后来虽然梅枝在手,却无好心情去赏玩,只是漫不经心地揉搓着,却使得泪水沾满了衣裳。
木兰决定替代父亲去服役,喂饱了马后著上戎装踏上行程。换掉了华丽的闺阁衣裳,洗净了铅华的妆饰。纵马赶赴军营,豪壮地提携着宝剑(注:干将是古剑,此处借用为宝剑。)早晨停马在雪山之下,傍晚借宿在青海湖的旁边。夜晚三更突袭了燕地部族的胡虏,抓住了于滇的酋长。(注:此二句为互文)。将军(应是木兰)得胜荣归,士卒返回故乡。
然而,当五个人临刑的时候,神情慷慨自若,呼喊着中丞的名字骂他,谈笑着死去了。砍下的头放在城头上,脸色一点也没改变。有位有名望的人拿出五十两银子,买下五个人的头并用木匣装起来,最终与尸体合到了一起。所以现在墓中是完完整整的五个人。 唉!当魏忠贤作乱的时候,做官的人能够不改变自己志节的,中国之大,能有几个人呢?但这五个人生于民间,从来没受过诗书的教诲,却能被大义所激励,踏上死地也不回头,又是什么缘故呢?况且当时假托的皇帝的诏书纷纷传出,追捕同党的人遍于天下,终于因为我们苏州人民的发愤抗击,使阉党不敢再株连治罪;魏忠贤也迟疑不决,畏惧正义,篡夺帝位的阴谋难于立刻发动,直到当今的皇上即位,(魏忠贤畏罪)吊死在路上,不能不说是这五个人的功劳呀。 由此看(kan)来,那么如今这些高官显贵们,一旦犯罪受罚,有的脱身逃走,不能被远近各地所容纳;也有的剪发毁容、闭门不出,或假装疯狂不知逃到何(he)处的,他们那可耻的人格,卑贱的行为,比起这五个人的死来,轻重的差别到底怎么样呢?因此周蓼洲先生的忠义显露在朝廷,赠给他的谥号美好而光荣,在死后享受到荣耀;而这五个人也能够修建一座大坟墓,在大堤之上立碑刻名,所有四方的有志之士经过这里没有不跪拜流泪的,这实在是百代难得的际遇啊。不这样的话,假使让这五个人保全性命在家中一直生活到老,尽享天年,人人都能够像奴仆一样使唤他们,又怎么能让豪杰们屈身下拜,在墓道上扼腕惋惜,抒发他们有志之士的悲叹呢?所以我和我们同社的诸位先生,惋惜这墓前空有一块石碑,就为它作了这篇碑记,也用以说明死生意义的重大,(即使)一个普通老百姓对于国家也有重要的作用啊。 几位有声望的士大夫是:太仆卿吴因之先生,太史文文起先生,姚孟长先生。
天边霞光映入水中,一时水中映出的天际一片通红。
请任意品尝各种食品。
京口和瓜洲不过一水之遥,钟山也只隔着几重青山。
漫漫的秋夜多么深长,烈烈的北风吹来正凉。
夜色深深,仿佛在催着天明,眼看要到了三更天。清清的露水如同洗尘,让地面没有纤尘。月色幽静,小巷僻坊里一片迷茫。我又见到那竹栏,和灯光明亮的小窗,这是她的庭院。她因我们能见面开心。她的美丽令人惊叹,依偎在我身边,我如同见到了琼枝玉树,如一轮暖日,又如一片绚丽的朝霞。她的眼神明如秋水楚楚动人,温柔清雅宛若一株幽兰。这样绝代佳人,人间都少见。
大家在一起举杯互相敬酒,表达着新年的祝愿,散席后众人意犹未尽,又一起品尝这胜利茶,谈论当今时事。
腰肢细小脖颈纤秀,就像用鲜卑带约束一样。
哥哥拥有善咬猛犬(quan),弟弟又打什么主意?
君王(wang)欲救不能,掩面而泣,回头看贵妃惨死的场景,血泪止不住地流。
幽静的山谷里看不见人,只能听到那说话的声音。
到山仰望暮时塔,松月向人送夜寒。
黄绢日织只一匹,白素五丈更有余。
春雨挟着冷气,欺凌早开的花朵,雾气漫着烟缕,困疲垂拂的柳树,千里烟雨暗暗地催促着晚春的迟暮。整日里昏暗迷蒙,像忧愁满腹,想要飘飞又忽然停住。蝴蝶吃惊自己的翅(chi)膀湿重,落在西园栖息;春燕喜欢用湿润的春泥筑巢,飞来飞去。最无奈,是道路的泥泞,妨碍了风流男女的约会佳期,使他们华丽的车辆到不了杜陵路。极目眺望,江面上烟雾沉沉。再加上春潮正在迅急,令人难以找到官家的渡口。远山全都隐隐约约,宛如佳人那含情的眼睛和眉峰。临近残断的河岸,可见绿绿的水波涨起,使水面上漂着片片落红,带着幽愁漂流向东。记得当日,正是因为有你,我怕梨花被吹打才掩起院门。正是因为有你,我才和那位佳人在西窗下秉烛谈心。
一路上,奇峰峻岭在眼前不断地变换,沉醉于一人在蜿蜒幽深的小路上游览的野趣,竟忘了走到了什么地方。
注释
(10)武氏:指武则天,她十四岁被唐太宗选入宫中为才人。高宗时立为皇后,参预朝政。中宗即位,临朝称制。次年废中宗,立睿宗。689年(载初元年)又废睿宗,自称圣神皇帝,改国号为周。她执政数十年间,屡兴大狱,冤杀许多李唐宗室和朝臣。
函:函谷关,在今河南省灵宝县西南。
9、材:材料,原料。
21.觯(zhì):疑当作觚,是一种写字用的笔。京兆:指张敞。张敞在汉宣帝时做京兆尹,曾为妻画眉,长安中传张京兆眉怃。拟京兆:模仿张敞画眉。
(11)衣带渐宽:指人逐渐消瘦。
38. 靡:耗费。
12 、已而:不久。英、霍山师大起:顺治五、六年(1648-1649)间,侯应龙等抗清志士纷纷于英山、霍山(均在今安徽省)起义,其中冯弘图倡言史可法实未死,以史可法名义号召人民,聚众数千。曾攻占英山、霍山等县,后败于清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