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高山上挺拔耸立的松树,顶着山谷间瑟瑟呼啸的狂风。
盛开的菊花璀(cui)璨夺目,阵阵香气弥漫长安,满城均沐浴在芳香的菊意中,遍地都是金黄如铠甲般的菊花。
六军已经约定,全都驻马不前,遥想当年七夕,我们还嗤笑织女耕牛。
元丰六年十一月初一,赵郡苏辙记。
眉阳人苏洵告诉百姓说道:“没有发生祸乱,还是很容易控制的;祸乱已经发生了,也还是容易治理;可是已经出现了祸乱的苗子,但是还没表现出祸乱,这种情况叫做将要(yao)发生祸乱,祸乱马上要发生但是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是最难治理的。因为我们不可以出现了祸乱的苗子就急着去做,又不能因为祸乱还没出现就放松警惕了。现在至和元年秋季的局势,正好像是器物现在已经倾斜,可是还没有倒地的情形。只有你们的张(zhang)公,还能稳稳地坐定,面色不改,慢慢地站起来扶正器皿。扶正之后,他又慢慢地坐下,没有一点骄傲的神色。为天子管理百姓,他能做到孜孜不倦,这就是你们的张公。你们因为张公的智慧得到了生存,他就是你们的再生父母。还有,张公曾对我说:‘老百姓的性情是可以改变的,只是要看官吏怎么对待他们。众人传言说,蜀地人小乱不断。上司于是就用对待盗贼的办法来对待这里的老百姓,对他们用管束盗贼的刑法来约束他们。那些百姓本来就已经很害怕了,现在还用残酷的刑法对待,这样百姓才狠下心来抛弃父母妻儿,不顾性命,变成了盗贼,所以大乱常常发生。要是对他们施以礼仪教化的话,按照法律来差使他们,这里的人就变成最容易管理的了。要是把他们逼急了导致变乱发生,那么即使是齐鲁的百姓也会叛乱的。我用对待齐鲁百姓的方法来对待他们,那么蜀人也会认为自己是齐鲁有教化的人了。假如任意胡来不按法律来办事,一味靠武力来威胁平民,我是不会干的。’啊!爱惜蜀人是多么真诚啊,对待蜀人是多么厚道啊,在张公之前,我没有见过这样的人。”大家听了,一齐重新行礼说:“是。”
庾信早年曾吟诵《愁赋》之类的名篇,
往昔我们在长安醉眠花柳,与王公贵胄们同杯喝酒。
金溪(xi)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,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。仲永长到五岁时,不曾认识书写工具。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(suo)要这些东西。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,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。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,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。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,给全乡的秀才观赏。从此,指定事物让他作诗,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,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。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,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,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。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,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,不让他学习。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。明道年间,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,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,他已经十二三岁了。我叫他作诗,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。又过了七年,我从扬州回来,再次到舅舅家去,问起方仲永的情况,回答说:“他的才能消失了,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。” 王安石说:方仲永的通达聪慧,是先天得到的。他的天赋,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;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,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,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,尚且成为平凡的人;那么,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,本来就是平凡的人,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,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?
劝说秦王的奏折多次呈上,而苏秦的主张仍未实行,黑貂皮大衣穿破了,一百斤黄金也用完了,钱财一点不剩,只得离开秦国,返回家乡。缠着绑腿布,穿着草鞋,背着书箱,挑着行李,脸上又瘦又黑,一脸羞愧之色。回到家里,妻子不下织机,嫂子不去做饭,父母不与他说话。苏秦长叹道:“妻子不把我当丈夫,嫂子不把我当小叔,父母不把我当儿子,这都是我的过错啊!”于是半夜找书,摆开几十只书箱,找到了姜太公的兵书,埋头诵读(du),反复选择、熟习、研究、体会。读到昏昏欲睡时,就拿针刺自己的大腿,鲜血一直流到脚跟,并自言自语说:“哪有去游说国君,而不能让他拿出金玉锦绣,取得卿相之尊的人呢?”满一年,研究成功,说:“这下真的可以去游说当代国君了!”
我不能够携带天下人一起去避暑,又怎能忍心独自一个,到那儿去逍遥徜徉?
为何纣王亲受天罚,殷商命运仍难挽救?
土地肥瘠可分九等,怎样才能划分明白?
注释
51.余嘉其能行古道:赞许他能遵行古人从师学习的风尚。嘉:赞许,嘉奖。
(4)图南:语出《庄子》,谓鹏背青天,下乘风脊,一凌霄汉,图度南冥。今用为表示事业发韧,具有雄心壮志。
(70)迩者——近来。
⑨晻:朦胧不清的样子。
(12)曾楹(yíng):高高的楼房。曾,同“层”。楹,屋前的柱子,此指房屋。
向南登上杜陵,北望五陵。
5.不胜:无法承担;承受不了。
14.迩: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