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高山不辞土石才见巍峨,大海不弃涓流才见壮阔。我愿如周公一般礼贤下士,愿天下的(de)英杰真心归顺与我。
流水为什么去得这样匆匆,深宫里却整日如此的清闲。
在侯王府的早晨,守门人不再按照常规给来客通报,因为少侯新得了一名叫莫愁的佳人,值此良辰美景,不敢打扰他。
碑的意思,是表示悲哀。古时候用绳子将棺木吊进墓穴安葬,安葬时用大木头垫在棺材下面,系上绳索,以便搬动棺材。后人在木头上写明死者的生平事迹来表彰他的功业德行,于是留下它不舍得丢掉,碑的名称由(you)此得来。从秦汉以后,有功业德行、施政办事的活着的人,也为他立碑,并且把木头换成了石头,这就失去了原来的用处。我为野庙立碑,并不是有什么施政办事的功业德行可以记述,只不过悲伤农民竭尽他们的力量来供奉野庙里泥塑木雕的神像罢了。 瓯越一带有侍奉鬼神的传统习俗,山顶水边有很多不该祭祀的祭供。那些庙中供奉的神像,外表威武果断、黝黑硕大的,就称将军;和气谨慎、白皙年少的,就称某郎:老妇人外貌庄重而有威严,就称姥;妇女面容艳丽的,就称姑。供举神像的地方,厅堂建筑得很宽敞,台阶筑得很高,左右种植着十分茂密的古树,女萝和茑萝在上面遮蔽了阳光,猫头鹰在树木间筑巢。神庙两廊中的神用车马和随从差役,众多繁杂,奇形怪状。农民们自己塑造了这些神像,又对这些神鬼偶像感到害怕,跑来祭祀唯恐落在后面。大的杀牛来祭祀,其次杀猪来祭杞,小的也不下于杀狗、鸡、鱼和菽来祭祀。平时祭祀用的家畜和酒食,宁可家里缺少,也不能让神像缺少。如果有一天不勤勉,灾祸就随之降临,老人小孩,家畜牛马都战战兢兢的。疾痛死丧,农民不认为恰巧遇到这个时候!自己不明白生老痛死的规律,全部归结到了神身上。 虽然这样,如果按照古代的礼制来衡量,就不合事理;但按现在的礼制来衡量,也许将野庙中无名偶像供奉为神,不算什么罪过。为什么呢?难(nan)道不是因为活着的时候能够抵御大灾,抵抗大患,他死后就该享用活着的人的祭祀吗?野庙里供奉的无名的神像,不能同抵御祸患死后受(shou)到祭祀的神相比,这是明显不合乎古代礼制的地方。现在也有威武果断、体格硕大的人,也有和气谨慎、青春年少的人。登上台阶,举行大型酒宴,耳听音乐演奏,口吃精美食品,乘车骑马,被仆从包围的人都是这样的。解除人民的沉重苦难,拯救百姓于危难之中,这些他们不曾放在心上。百姓必须供奉的东西,一天不勤勉,就派出凶悍的官吏,滥用酷刑,强迫他们去做事。贪官污吏与无名之神相比,谁给人民带来的灾祸严重?平时国家没有事情,这些人一直被视为贤士良臣。一旦国家有大的祸患,应当报效国家的时候,却昏乱害怕,遇到危险即仓惶逃遁,乞求作囚徒都来不及。这是戴着礼帽会说话的泥塑木雕罢了,又为什么责备那些真的泥塑木雕呢!所以说,按现在的礼制来衡量,也许将野庙中的无名偶像供奉为神,不算什么罪。 文章写完了,写一首诗,作为文章的总结:徒具形体的土木鬼神,偷窃我百姓的酒食祭品,本来就没有什么名分;智慧才能与泥塑木雕一般的官吏,偷窃我君主的俸禄官位,怎么能让人效法呢?俸禄优厚官位崇高,酒食祭品却非常微薄。神享用祭品,谁说他不对?看着我立的碑,知道我的碑文情感多么伤悲。
草堂门开九江流转,枕头下面五湖相连。
昔者烈士击玉壶而悲歌,以倾吐吐心之踌躇,而惜其暮年将至。而今我三杯老酒下肚,拔剑对舞秋月,硕慨高咏,想起今后的日子,不觉使人涕泪滂沱!想当年初接诏书之时,侍宴宫中,御筵上举杯朝贺,颂扬万乘之主,九重之内,嘲弄王公权贵于赤墀之上。朝见天子曾屡换飞龙之马,手中挥舞着御赐珊瑚玉鞭。我像东方朔一样,好像是天上的谪仙下凡,大隐于朝堂之内,而世人不识。我又像西施一样笑颦皆宜,大得君王恩宠。而丑女们却东施效颦,愈学愈丑。当是之时,我的得意和高兴,而今日却不同了。君王虽仍爱蛾眉之好,但无奈宫中妒女谗毁。我即使是西施一般的美人,也无法在宫中立足了。
乌(wu)云上涌,就如墨汁泼下,却又在天边露出一段山峦,明丽清新,大雨激起的水花如白珠碎石,飞溅入船。
寒冷的北风吹来,像箭一样射在饼上。我担心的不是自己衣服穿得少,而是我的饼会冷掉!孩子们啊,人们从事的职业并无高低贵贱,但意志都必须坚强。男子汉要自食其力,哪能做游手好闲的懒汉呢!
雪珠雪花纷杂增加啊,才知道遭受的命运将到。
人世间的欢乐也是像梦中的幻境这样,自古以来万事都像东流的水一样一去不复返。
我到这个州任职后,开始建造祠堂来祭奠先生,又免除了先生四家后裔的徭役,让他们负责祭祀的事情。从而又作了一首歌:
在荆楚故国可以自由自在,不再飘泊生活能够安定。
蜀王出奔还没有消息的时候,泉边上就已经长出了水芹的嫩芽。
时光不可倒流,那日神驾御的六龙天车不停循环。
注释
⑸兕(sì):野牛。
⑷颜公:颜真卿,唐代大书家。变法:谓变更书法。颜善正、草书,笔力雄浑沉着,为世所宝,称“颜体”。
(11)陈锡:陈,犹“重”、“屡”;锡,赏赐。哉:“载”的假借,初、始。
亳(bó)社:指亳州(今安徽亳县)祭祀土地神的社庙。另义,亳社,即殷社。古时建国必先立社,殷建都亳,故称亳社,故址在今河南商丘。
186. 曾:副词,表示事实出人意外或已达到某种极限。竟(然),简直。
⑺酒痕:沾染上酒滴的痕迹。唐岑参《奉送贾侍御史江外》诗:“荆南渭北难相见,莫惜衫襟著酒痕。”
①立: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