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齐宣王问(孟子)说:“齐桓公、晋文公(称霸)的事,可以讲给我听听吗?”
在天北门持斧而能勇冠三军,神情威严如霜清雪白。
从前,郑武公在申国娶了一妻子,叫武姜,她生下庄公和共叔(shu)段(duan)。庄公出生时脚先出来,武姜受到惊吓,因此给他取名叫“寤生”,所以很厌恶他。武姜偏爱共叔段,想立共叔段为世子,多次向武公请求,武公都不答应。 到庄公即位的时候,武姜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。庄公说:“制邑是个险要的地方,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,若是封给其它城邑,我都可以照吩咐办。”武姜便请求封给太叔京邑,庄公答应了,让他住在那里,称他为京城太叔。大夫祭仲说:“分封的都城如果城墙超过三百方丈长,那就会成为国家的祸害。先王的制度规定,国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,中等的不得超过它的五分之一,小的不能超过它的九分之一。京邑的城墙不合法度,非法制所许,恐怕对您有所不利。”庄公说:“姜氏想要这样,我怎能躲开这种祸害呢(ne)?”祭仲回答说:“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!不如及早处置,别让祸根滋长蔓延,一滋长蔓延就难办了。蔓延开来的野草还不能铲除干净,何况是您受宠爱的弟弟呢?”庄公说:“多做不义的事情,必定会自己垮台,你姑且等着瞧吧。 过了不久,太叔段使原来属于郑国的西边和北边的边邑也背叛归为自己。公子吕说:“国家不能有两个国君,现在您打算怎么办?您如果打算把郑国交给太叔,那么我就去服待他;如果不给,那么就请除掉他,不要使百姓们产生疑虑。”庄公说:“不用除掉他,他自己将要遭到灾祸的。”太叔又把两属的边邑改为自己统辖的地方,一直扩展到廪延。公子吕说:“可以行动了!土地扩大了,他将得到老百姓的拥护。”庄公说:“对君主不义,对兄长不亲,土地虽然扩大了,他也会垮台的。” 太叔修治城廓,聚集百姓,修整盔甲武器,准备好兵马战车,将要偷袭郑国。武姜打算开城门作内应。庄公打听到公叔段偷袭的时候,说:“可以出击了!”命令子封率领车二百乘,去讨伐京邑。京邑的人民背叛共叔段,共叔段于是逃到鄢城。庄公又追到鄢城讨伐他。五月二十三日,太叔段逃到共国。 《春秋》记载道:“《郑伯克段于鄢》左丘明 古诗。”意思是说共叔段不遵守做弟弟的本分,所以不说他是庄公的弟弟;兄弟俩如同两个国君一样争斗,所以用“克”字;称庄公为“郑伯”,是讥讽他对弟弟失教;赶走共叔段是出于郑庄公的本意,不写共叔段自动出奔,是史官下笔有为难之处。 庄公就把武姜安置在城颍,并且发誓说:“不到黄泉(不到死后埋在地下),不再见面!”过了些时候,庄公又后悔了。有个叫颍考叔的,是颍谷管理疆界的官吏(li),听到这件事,就把贡品献给郑庄公。庄公赐给他饭食。颍考叔在吃饭的时候,把肉留着。庄公问他为什么这样。颍考叔答道:“小人有个老娘,我吃的东西她都尝过,只是从未尝过君王的肉羹,请让我带回去送给她吃。”庄公说:“你有个老娘可以孝敬,唉,唯独我就没有!”颍考叔说:“请问您这是什么意思?”庄公把原因告诉了他,还告诉他后悔的心情。颍考叔答道:“您有什么担心的!只要挖一条地道,挖出了泉水,从地道中相见,谁还说您违背了誓言呢?”庄公依了他的话。庄公走进地道去见武姜,赋诗道:“大隧之中相见啊,多么和乐相得啊!”武姜走出地道,赋诗道:“大隧之外相见啊,多么舒畅快乐啊!”从此,他们恢复了从前的母子关系。 君子说:“颍考叔是位真正的孝子,他不仅孝顺自己的母亲,而且把这种孝心推广到郑伯身上。《诗经·大雅·既醉》篇说:‘孝子不断地推行孝道,永远能感化你的同类。’大概就是对颍考叔这类纯孝而说的吧?”
李白和杜甫的篇曾经被成千上万的人传颂,但读起来感觉已(yi)经没有什么新意了。
荷花姿态娇媚好像有话要对我说,却愁坏了我这个摇船人。
时光迅速逝去不能久留,四季更相代谢变化有常。
弹筝美人用金杯劝我饮酒,谓我年轻,前程未知当自勉。
故乡的人今夜一定在思念远在千里之外的我;我的鬓发已经变得斑白,到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年。
金黄的芦苇铺满江岸,白色的蘋花飘荡在渡口,碧绿的杨柳耸立在江堤上,红艳的野草渲染着滩头。虽然没有生死之交,却有毫无机巧算计之心的朋友,数那些在秋江上自由自在的鸥鹭。鄙视那些达官贵人们的,正是那些不识字的江上钓鱼翁。
以为听到了友人身上玉佩的清脆响声,正要出门去迎接,哪知原来自己弄错了;
我自己也很惭愧没有江海的酒量,只好在大人你的门下敷衍过过日子。
好水好山还没有欣赏够,马蹄(ti)声就已经催我速归了。
青漆的楼阁紧临大路,高大的宅门用的是两道门栓。
本想求得奴隶伊尹,如何却又能得贤淑美妻?
我们夜里在梁园饮酒起舞,春季则在泗水纵情吟唱。
注释
⑼宜:适应。在斜日的映照下,容貌更加美丽。
西极:极西之地。汉《《天马歌》李白 古诗》:“天马俫,从西极。涉流沙,九夷服。”
庸何:即“何”,哪里。
⑵“清时”句:意谓当这清平无所作为之时,自己所以有此闲情。
⑻香径:花间小路,或指落花满地的小径。
⑽少年时:又作“去年时”。
30、第:房屋、府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