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魏国有个(ge)叫于令仪的商人,他为(wei)人忠厚不得罪人,晚年时(shi)的家道非常富足。有天晚上,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,被他的几个儿子(zi)逮住了,发现原来(lai)是邻居的小孩。 于令仪问他说:“你一向很少做错事,有什么苦衷要做贼呢?”小偷回答说:“为贫困所迫罢了。”于令仪再问他想要什么东西,小偷说:“能得到十贯钱足够穿衣吃饭就行了。”于令仪依照他的要求给了他。小偷已经(jing)离开,于令仪又叫住他,小偷大为恐惧。于令仪对他说:“你十分贫穷,晚上带着十贯铜钱回去(qu),恐怕你会被人追问的,留下钱财,到了明天再拿走。”那小偷深感惭愧,后来终于成了善良的人。邻居乡里都称令仪是好人。
相逢时你默默不语,像一朵芙蓉,在秋雨中轻颤。容颜娇羞而红润,凤翘斜插在你的鬟间。
我曾告诉贤者堵敖,楚国将衰不能久长。
当时红楼离别之夜,令人惆怅不已,香灯隐约地映照着半卷的流苏帐。残月将落,天刚破晓时,“我”就要出门远行,美人含着泪珠为“我”送行,真是“寸寸柔肠,盈盈粉泪”的样子。临别时为我弹奏一曲如泣如诉的乐章,那琵琶杆拨上装饰着用金制成的翠羽,雍容华贵;那琵琶弦上弹奏着娇软的莺语,婉转动人。那凄恻的音乐分明是在劝“我”早些儿回家,碧纱窗下有如花美眷在等着他。
阳光照耀下的汉阳树木清晰可见,鹦鹉洲上有一片碧绿的芳草覆盖。
在这兵荒马乱的时候,能够活着回来,确实有些偶然。
司农曹竹虚说:他的族兄从歙县去扬州,途中经过朋友家。此时正是盛夏时节,此兄停下行程坐到友人书屋中,觉得这间屋子十分惬意凉爽。天色晚时想要住在这里,友人说:“这里有鬼,晚上不能住在这里的。”此人不管,强要住下。深夜,有东西从门缝间慢慢进入,像夹带的纸一样薄。进入房间后,便逐渐展开化为人的模样,原来是个女子。曹兄完全不怕。那女子忽然披散了头发吐出了长舌,变成吊死鬼的样子。曹笑着说:“同样是头发,只是有些凌乱;同样是舌头,只不过稍稍长了些,有什么好怕的?”那鬼忽然又把自己的头摘下来放到桌子上。曹又笑着说:“有头的我尚且不怕,何况你这没有头的东西!”鬼的招数出尽了,便一瞬间消失了。待到曹从扬州回来,再次住到这里,深夜,门缝再次有东西蠕动。刚露出它的脑袋,曹便唾骂到:“又是那个倒霉的东西吗?”鬼竟然没有进去。
把鸡赶上了树端,这才听到有人在敲柴门。
人之不存,我何忍见此旧物乎?于是将其焚之为灰矣。
幸喜我能低声吟诵,和梅花亲近,不用敲着檀板唱歌,执着金杯饮酒来欣赏它了。
生计还是应该以耕田为主,世事人情都交付给那东流而去的江河之水吧。
半夜沿着河堤冒着飞雪夹雨,受到府吏的驱(qu)使奔来又走去。
早晨跟着天子的仪仗入朝,晚上身染御炉的香气回归。
注释
(3)实:这里指财富。
⑿江上数峰青:点湘字。
16.家:大夫的封地称“家”。
(3)《宋书》:天子所御驾六,其余副车皆驾四。按《尚书》称:朽索御六马。《逸礼·王度记》曰:天子驾六。袁盎谏汉文驰六飞。魏时天子亦驾六。六龙之义本此。鲍照诗:“千岩盛阻积,万壑势顺索。”
(3)柩(jiù):装有尸体的棺材。
⑴鹿门山:在今湖北省襄阳市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湖北·襄阳府》:“鹿门山,在襄阳县东南三十里。《襄阳记》:‘鹿门山,旧名苏岭山,建武中,襄阳侯习郁立神祠于山,刻二石鹿夹神道口,俗因谓之鹿门庙,遂以庙名山也。’”登:《全唐诗》校:“一作题。”又云:“题下一有怀古二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