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常常担心萧瑟的秋风来得太早,使你来不及饱赏荷花就调落了。
因而想起昨夜梦见杜陵的美好情景;一群群鸭和鹅,正嬉戏在岸边弯曲的湖塘里。
亲朋好友们音信全无,我年老多病,乘孤舟四处漂流。
贞观二年,京城长安大旱,蝗虫四起。唐太宗进入园子看粮食(损失情况),看到有蝗虫(在禾苗上面),捉了几只念念有词道:“百姓把粮食当作身家性命,而你吃了它,这对百姓有害。百姓有罪,那些罪过全部在我(身上),你如果真的有灵的话,你就吃我的心吧,不要再害百姓了。”将要吞下去(qu)。周围的人忙劝道:"恐怕吃了要生病的!不能吃啊!”太宗说(shuo)道:“我真希望它把给百姓的灾难移给我一个人!为什么要逃避疾病呢?”(说完)马上就把它吞了。
(陆机)是否还能听见华亭的别墅间的鹤唳?(李斯)是否还能在上蔡东门牵鹰打猎?
然后散向人间,弄得满天花飞。
白天光明夜日(ri)屯黑暗,究竞它是如何安排?
不要以为今天的宠爱,就能使我忘掉旧日的恩情。
鸟儿自由地栖息在池边的树上,皎洁的月光下僧人正敲着山门。
出塞后再入塞气候变冷,关内关外尽是黄黄芦草。
盘根错节的树瘤,也不用刀斧劈削雕饰。
伤心啊伤心,自从池塘分别后无日不黯然销魂。想当年同游的地方连绿草都妒忌她的罗裙。那时候他携着她的手,在花丛柳絮之中,在翠(cui)绿香茵上信步徜徉。如今她的容颜虽已渐渐老去,但心中情意仍像芳草一样年年常新。她要再游遍绿野,忘情嬉戏酣饮,不辜负这珍贵的年少青春。
管仲说:“我当初贫困的时候,曾经(jing)和鲍叔经商,分财利时自己常常多拿一些,但鲍叔不认为我贪财,知道我生活贫困。我曾经为鲍叔办事,结果使他更加穷困,但鲍叔不认为我愚笨,知道时机有利和不利。我曾经多次做官,多次都被君主免职,但鲍叔不认为我没有才干,知道我没有遇到好时机。我曾多次作战,多次战败逃跑,但鲍叔不认为我胆小,知道我还有老母的缘故。公子纠失败,召忽为我而死,我被关在深牢中受屈辱,但鲍叔不认为我无耻,知道我不会为小节而羞,却会因为功名不曾显耀于天下而耻。生我的是父母,了解我的是鲍叔啊!”
一个人活在世上通常不满百岁,心中却老是记挂着千万年后的忧愁,这是何苦呢?
永州的野外出产一种奇特的蛇,(它有着)黑色的底子白色的花纹;如果这种蛇碰到草木,草木全都干枯而死;如果蛇用牙齿咬人,没有能够抵挡(蛇毒)的方法。然而捉到后晾干把它用来作成药饵,可以用来治愈大风、挛踠、瘘、疠,去除死肉,杀死人体内的寄生虫。起初,太医用皇帝的命令征集这种蛇,每年征收这种蛇两次,招募能够捕捉这种蛇的人,充抵他的赋税缴纳。永州的人都争着去做(捕蛇)这件事。 有个姓蒋的人家,享有这种(捕蛇而不纳税的)好处已经三代了。我问他,他却说:“我的祖父死在捕蛇这件差事上,我父亲也死在这件事情上。现在我继承祖业干这差事也已十二年了,险些丧命也有好几次了。”他说这番话时,脸上好像很忧伤的样子。 我很同情他,并且说:“你怨恨这差事吗?我打算告诉管理政事的地方官,让他更换你的差事,恢复你的赋税,那怎么样?” 蒋氏(听了),更加悲伤,满眼含泪地说:“你要哀怜我,使我活下去吗?然而我干这差事的不幸,还比不上恢复我缴纳赋税的不幸那么厉害呀。(假使)从前我不当这个差,那我就早已困苦不堪了。自从我家三代住到这个地方,累计到现在,已经六十年了,可乡邻们的生活一天天地窘迫,把他们土地上生产出来的都拿去,把他们家里的收入也尽数拿去(交租税仍不够),只得号啕痛哭辗转逃亡,又饥又渴倒在地上,(一路上)顶着狂风暴雨,冒着严寒酷暑,呼吸着带毒的疫气,一个接一个死去,处处死人互相压着。从前和我祖父同住在这里的,现在十户当中剩不下一户了;和我父亲住在一起的人家,现在十户当中只有不到两三户了;和我一起住了十二年的人家,现在十户当中只有不到四五户了。那些人家不是死了就是迁走了。可是我却凭借捕蛇这个差事才唯独存活了下来。凶暴的官吏来到我乡,到处吵嚷叫(jiao)嚣,到处骚扰,那种喧闹叫嚷着惊扰乡民的气势,(不要说人)即使鸡狗也不能够安宁啊!我就小心翼翼地起来,看看我的瓦罐,我的蛇还在,就放心地躺下了。我小心地喂养蛇,到规定的日子把它献上去。回家后有滋有味地吃着田地里出产的东西,来度过我的余年。估计一年当中冒死的情况只是两次,其余时间我都可以快快乐乐地过日子。哪像我的乡邻们那样天天都有死亡的威胁呢!现在我即使死在这差事上,与我的乡邻相比,我已经死在(他们)后面了,又怎么敢怨恨(捕蛇这件事)呢?” 我听了(蒋氏的诉说)越听越悲伤。孔子说:“苛酷的统治比老虎还要凶暴啊!”我曾经怀疑过这句话,现在根据蒋氏的遭遇来看这句话,还真是可信的。唉!谁知道苛捐杂税的毒害比这种毒蛇的毒害更厉害呢!所以(我)写了这篇“说”,以期待那些朝廷派出的用来考察民情的人得到它。
注释
5.这两句写李白告归时的神态。搔首:大概是李白不如意时的习惯举动。
⑿灵物:珍奇神异之物。吝珍怪:惜其珍奇怪异之状。
及:到……的时候
3.幸:宠幸,指的帝王对后妃的宠爱。
⑿全要领:免于斩戮之刑。要,通“腰”。领,脖颈。古时罪重则腰斩,罪轻则戮颈,砍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