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皎洁的月光洒满了深秋的夜,东壁的蟋蟀(shuai)在低吟着。
佳人,上天为何赐你如此美丽?让我深深投入无力自拔?当年在夜月里,我们共同醉入一帘幽梦,温柔的春风吹拂着你我。真是无可奈何,往日的欢乐都伴随着流水远去,绿纱巾上的香味渐渐淡去,再也听不到你那悦耳的琴声。如今已到了暮春时令,片片残红在夜色中飞扬,点点细雨下着下着又晴了,雾气一片迷迷蒙蒙。我的愁思正浓,忽然又传来黄鹂的啼叫声,一声一声。
走过桥去看见原野迷人的景色,云脚在飘动山石也好像在移动。
范增把腰间的玉玦瞟看了三次,项庄拔剑出鞘,上前起舞。
只有(you)(you)荷花是红花绿叶相配,荷叶有卷有舒,荷花有开有合,衬托得那样完美自然。
为寻幽静,半夜上四明山,
您先前要我的文章古书,我始终没有忘记,只是想等到有几十篇后再一起带给您而已。吴二十一(名武陵,排行二十一)来我这里,说您写有"醉赋"及"对问",非常好,可要寄给我一本。我近来也喜欢写文章,与在京都时很不一样,想与您这样的人说说话,可受到很严的限制,无法实现,趁着有人南来,给您一封信打探一下您的生(sheng)活情况(死生,偏义复词,只指"生"),(信)不能详尽(地表达我的意思)。宗元向您问好。
抬头望着孤雁,我在想——托你带个信给远地的人。
洗却胭脂铅粉,自有天然态度。一枝疏梅斜出竹外,有如佳人绝代,天寒日暮独倚修竹。黄昏院落,幽芳都无人赏,风细细,雪垂垂。更冷落了江头梅树芬香。
山与天相接的地方缭绕着阵阵云烟,从竹林的缝隙里看洒落下余晖的夕阳。
金溪有个叫方仲(zhong)永的百姓,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。仲永长到五岁时,不曾认识书写工具。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。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,就(jiu)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。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,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。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,给全乡的秀才观赏。从此,指定事物让他作诗,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,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。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,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,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。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,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,不让他学习。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。明道年间,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,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,他已经十二三岁了。我叫他作诗,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。又过了七年,我从扬州回来,再次到舅舅家去,问起方仲永的情况,回答说:“他的才能消失了,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。” 王安石说:方仲永的通达聪慧,是先天得到的。他的天赋,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;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,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,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,尚且成为平凡的人;那么,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,本来就是平凡的人,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,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?
鱼是我所喜爱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,哪一桩不可以干呢?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(那就是“不义”)。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,人人都有,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。
注释
6.永元:东汉和帝年号,《后汉书·和帝纪》载:“旧南海献龙眼、荔枝,十里一置(驿站),五里一堠(瞭望堡),奔腾阻险,死者继路。时临武长(官)汝南(籍)唐羌,县接南海,乃上书陈状,帝下诏曰:‘远国珍羞,本以荐奉宗庙。苟有伤害,岂爱民之本。其敕太官,勿复受献。’由是遂省焉。”
(4)共工氏:传说不一,一说为水官。九有:即九州。
峨:高高地,指高戴。
44.之徒:这类。
⑷万骑:借指孙刘联军。
⑵轩、羲:轩辕、伏羲氏,代表三皇五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