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永王在至德三载三月出师东巡,天子宣他遥分龙虎之旗委以重任。永王的楼船听过之处,波涛汹涌的长江和汉水,顿时变得像雁鹜一样的风平浪静。 北方的胡虏在三川一带纷乱如麻,中原地区的人民争相南奔避难,似晋(jin)朝的永嘉之难。如果起用东山谢安石来辅佐平叛,一定能为君在谈笑中扫靖胡沙。 鼓声如雷晒杂之声喧动了武(wu)昌,旌旗如云呼啦啦地过了寻阳。所过之处秋毫无犯,三吴之地的人民都踊跃欢迎,呈现出一派春光明媚的祥瑞气氛。 钟山龙盘,石城虎踞,金陵果然是帝王之州,如今帝子永王来访金凌之旧迹。春风吹暖了旧苑中的昭阳宫殿,明月高(gao)高地照耀着鳷鹊楼。 太上皇和皇上在外巡游尚未回到首都长安,诸先帝陵寝松柏蒙受胡尘而使人悲哀。各路诸侯都不来救河南之地,欣喜的是贤王却率领兵马远道前来勤王。 丹阳的北固山就是古来的吴关,江边的楼台隐映于云水之间,美如画图。如今胡虏的战火已燃及沧海,永王大军东巡的旌旗在大江两岸围绕,飘扬于碧山之间。 永王大军出巡三江,按兵五湖,楼船出征跨海行次扬州。战舰森森地站满了彪虎之士,战船满载着征战的良马。 长风吹着船帆,其势一往无前,军威所到之处海动山倾,誓摧胡虏。君看永王率兵浮江而下,多么像当年晋朝的龙骧将军出峡伐吴呀! 秦始皇想浮海却造桥不成,汉武帝在寻阳射蛟也是空忙一场。我家贤王的楼舰是为平叛而来,其举可轻秦汉,最似太宗文皇帝渡海伐辽。 皇帝宠命贤王以重任入楚关,扫清江汉地区就凯旋。先在云梦开津大都督府,再在益陵取钟山做王苑中的小山。 试借我君主所赐的玉马鞭一用,我坐在琼筵之上为君指挥平叛。南风所向,将胡尘一日而扫静,然后再西入长安,胜利归朝,朝拜天子。
归去的云一去杳无踪迹,往日的期待在哪里?冶游饮宴的兴致已衰减,过去的酒友也都寥落无几,现在的我已不像以前年轻的时候了。
喧哗的雨已经过去、逐渐变得细微,映着天空摇漾的是如丝的细雨飘飞。
乌云上涌,就如墨汁泼下,却又在天边露出一段山峦,明丽清新,大雨激起的水花如白珠碎石,飞溅入船。
这天晚上,天空晴朗,树林间月光很明亮,(甚至连)头发都能数清。于是(我)离开船,跟着参寥拄着拐杖沿着湖边慢走。(我们)过了雷峰塔,渡过南屏一带,在惠因涧(注:山沟)洗脚(注:意为赤脚涉过惠因涧),进入灵石坞,发现一条小路(就沿着它)爬到了风篁岭,在龙井亭休息,斟起泉水,(背)靠着山石便喝了起来。从普宁到龙井亭总共经过了十五座佛寺,都十分寂静,听不到人的声音,路边的屋舍,灯火若隐若现,草木长得葱葱郁郁,水流得很急,发出悲怆的声响,这大概不是人间有的地方。(我们继续)前行(到了)二更(geng)天,才到寿圣院,在朝音堂拜见辨才大师,第二天便回去了。
汉王今天掌秦印理所当然,为保护他,我断膝挖肠也心甘。
山上有居住者,因我多次来游玩,一天早晨敲门就来告诉我:“(我因为)无法负担越欠越多的官租私债,(没办法),想在山上锄草开荒,并愿意卖掉我潭上的田,暂时缓解一下债”。我很高兴答应了他的话。我就加高台面,延伸栏杆,疏导高处的泉水使泉水坠落入潭中,发出了悦耳的声音。特别是到了中秋时节赏(shang)月更为合适,可以看到天空更高,视野更加辽远。是什么使我乐于住在这夷人地区而忘掉故土?难道不是因为这钴鉧潭?
妖人夫妇牵挽炫耀,为何他们呼号街市?
射工阴险地窥伺行人身影,飓母不时地惊扰旅客舟船。
舒缓的笳声,轻而密的鼓声送着我坐的华丽车辆。
西楚霸王啊,江东子弟人才济济,若能重整旗鼓卷土杀回,楚汉相争,谁输谁赢还很难说。
在等待丈夫的地方,江水滔滔不绝地流淌着。
我曾经一天到晚地冥思苦想,(却)比不上片刻学到的知识(收获大);我曾经踮起脚向远处望,(却)不如登到高处见得广。登到高处招手,手臂并没有加长,可是远处的人却能看见;顺着风喊,声音并没有加大,可是听的人却能听得很清楚。借助车马的人,并不是脚走得快,却可以达到千里之外,借助舟船的人,并不善于游泳,却可以横渡长江黄河。君子的资质秉性跟一般人没什么不同,(只是君子)善于借助外物罢了。
鸿雁在红叶满山的季节呼唤着同伴南迁,而离人却对着黄花遍地的景色沉醉其中,听着雨打芭蕉的声音,却只能籍着秋夜的清凉,但愿做个好梦,能梦回家乡探望亲人。
地上长满了如丝的绿草,树上开满了烂漫的红花,已是暮春时节了。
想以前少壮年华国泰民安,竟不免徘徊踟蹰长吁短叹。
到了洛阳,如果有亲友向您打听我的情况,就请转告他们,我的心依然像玉壶里的冰一样纯洁,未受功名利禄等世情的玷污。往丹阳城南望去,只见秋海阴雨茫茫;向丹阳城北望去,只见楚天层云深深。
注释
(20)耆(qí)、艾修之:国内元老大臣把这些规谏修饬整理。耆,六十岁的人。艾,五十岁的人。
⑦疆理:指划分疆界和沟渠小路。
⒌角枕:用兽角做装饰的枕头。
⒀忆从前:“忆”,回忆。此为回忆从前那些相恋的时光。
⑹隔:庭院隔墙。
2、夜耕:夜晚替人耕田,打短工的
⑴《陌上桑》乐府诗集 :陌:田间的路。桑:桑林。
2“还以与妻”当读作“还,以与妻”(回家后,把它交给妻子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