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司马错说:“不对。我听到过这样的话:‘想使国家(jia)富庶,一定要扩大他的领地,想使军队强大的一定让他的百姓富足,想建立王业的一定要广布他的恩德。这三个条件具备了,那么,王业就会随之实现了。’现在大王的土地少,百姓贫困,所以我希望大王先从容易办的事做起。蜀(shu)国是(shi)西边偏僻的国家,以戎狄为首领,而且有像桀、纣一样的祸乱。用秦国的军队前往攻打,就如同用豺狼驱赶羊群一样。得到它的土地,能够扩大秦国的疆域;得到它的财富,能够使百姓富足,整治军队又不伤害百姓,蜀国已经归服了。因此,夺取了蜀国,但天下人不认为我们暴虐;取尽了蜀国的财富,诸侯国也不认为我们贪婪。这就是说,我们用兵一次,就能名利双收,还能得到除暴、平乱的好名声。如果现在去攻打韩国,胁迫周天子,胁迫周天子必然招致坏名声,而且不一定有利,又有不义的名声。去进攻天下人都不希望进攻的地方,这是很危险的!请允许我讲明这个缘故:周王室,现在还是天下的宗室;韩国,是周国的友好邻邦。如果周天子自己知道要失去九鼎,韩王自己知道要丧失三川,那么,两国一定会联合起来,共同采取对策,依靠齐国和赵国,并且向楚、魏两国求援,以解除危难。把九鼎送给楚国,把土地送给魏国,大王是不能阻止的。这就是我所说的危险,不如攻打蜀国那样万无一失。”
我在年轻的时候,读王篑的醉乡记,心里(li)面很奇怪那隐居的人,既然和世界没有什么牵挂,为什么还说这种话,难道说真的是贪吃那酒吗?到后来读了阮籍、陶潜的诗,终知道他们虽然洒脱,不愿同世人交接,但是他们的心,终究不能平,偶然碰见那事物的是非,他就感触起来,把酒来做遁世的托辞罢了。那颜子住在一条陋巷里,只有一箪的饭,一瓢的汤。曾子唱起歌来,声音好像是从金石里发出来的,他俩寻到了圣人做老师,急急忙忙的要想学他,还觉得来不及;对那外面的事情,没有工夫去计较了;那里还会有借着醉乡做逃遁处的道理呢!所以我很哀怜那醉乡的人,不曾逢着好时候。 建中初年,天子即位,很想按照贞观开元年间的政治,做一番大事业,朝庭上官,个个上奏疏,讨论时务,这时候那醉乡的后嗣,又因为所说的话太直,丢掉了官。我读了醉乡的文(wen)词很哀怜他,又很敬重那良臣的刚烈,总想认识他的子孙。现在你肯来见我,就算是没有什么才华,我也要协助于你,况且你的文才,你的品行,很能继承家风元气,浑浑然即端方又敦厚,只可惜我的力量很薄弱,不能够提拔于你,而我的话,又没有什么人相信。没有其他的法子了,只好趁你走的时候,请你吃上杯水酒。
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过了一年,李遥来到秭归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为价钱便宜,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。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。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,识出了拐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。衙役们把李遥逮住,经验证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。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,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,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,问李遥是哪里人,李遥知道无法隐瞒,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。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。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。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,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,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,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。
白色骏马在大路上鸣叫,众人意气激昂为他送行。
雪花飒飒作响偏落竹林旁,凄寒之夜几番梦回总关家。
海内六合,扫荡清静,我却像负霜之草。
望见了池塘中的春水,让已经白头的我回想起了江南。三十多年前父亲兄长带我来到这里,牵着我的手,从东走到西,从西走到东。
妻子和孩子们没想到我还活着,愣了好一会儿才喜极而泣。
何须临河取水,泪洒便可濯缨。
我这山野之人一醉醒来之时,百尺高的老松树正衔着半轮明月。
只有在彼时彼地的蓝田才能生成犹如生烟似的良玉。(暗指诗人对当时社会局势的不满。)
鲧经营了哪些事业?禹是什么使他事成?
齐宣王只是笑却不说话。
注释
③萋萋:草茂盛貌。
11.这是说他们君臣之间,比父子兄弟还亲。
满眼泪:一作“满目泪”。
①霜华,此指严霜。因其每呈结晶状,故云。张祜《旅次上饶溪》诗:“秋竹静霜华。”
⑶断雁:失群孤雁
遣:派遣。
明年:第二年,即庆历六年。